最近因為公司要報請遺失一張支票
所以必需於報紙上刊登法院的公告
刊登法院公告催告之支票遺失
1.傳真欲公告紙本 至
www.5656.com.tw 人力網(隨便上網查的)
傳真:29295515
電話:29284898
2.一張A4 約600元,且須刊登於「全國版」版面不同收費當然也不同囉,其餘還有省版、台北縣版、台北市版及其他縣市等
3.刊登完成後該公司將會寄兩份報紙於公司(一份寄於法官,一份自留底),即可完成刊登動作。

流程大致上如上,相當簡單吧!
這就是一般登報作廢要做的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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